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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分局张庄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公告

来源:张庄派出所 时间:2021-10-27 作者:平安盐都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张庄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综合岗位1名,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报名起始日为限),男女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社区警务辅助岗位6名,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报名起始日为限),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水警辅助岗位2名,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限男性。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解放军、武警部队特种兵退役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专业不限,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电脑操作(汉字录入50个字/分钟)、有一定写作基础者(现场写作200字内命题短文)优先;会游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矫正视力达4.8以上,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图像侦查辅助岗位3名,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报名起始日为限),限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应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熟练掌握电脑维修及网络维护的可以适当放宽相关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张庄派出所,联系人:柏先生,联系电话:1334799922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3、体检

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

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

5、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张庄派出所使用,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约7万元/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3566091。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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