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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5-18 作者:www.zp515.com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盐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简章所称文职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15人,从事民意监测电话回访、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22~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至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从事一年以上客服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男女不限(电话回访需要耐心、语言亲和,女性更为适宜);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养较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1年以上网页及平面设计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美术功底,精通powerpoint、PS、Flash等软件操作者优先;
2、普通话标准,取得等级证书的优先;
3、政治素养高,学习、工作中曾获得荣誉证书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5月21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34772650@qq.com
(二)领取准考证
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市公安局(平安路9号)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测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等。
(四)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费用自理)。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六)政审
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每月实发工资2500元以上,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2个月。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郝警官 祁警官
联系电话:0515-83220432,18705113788、13851076676

盐城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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