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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购买服务用工招聘公告(已过期)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3-15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6名(其中市中心2名,盐都分中心2名,亭湖分中心2名,报名需注明应聘区域)。

注:2022年12月因疫情原因中断招录的报名人员,需重新报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统计类、审计类专业,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笔试时间、地点。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邮箱:sqrl456@163.com。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1.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综合计分,由高到低根据岗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lbzj.yan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公示无异议,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我中心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两年期劳动合同结束后,根据已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录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5-88552866(刘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0820(市医保局机关纪委)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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