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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龙派出所招聘辅警4名公告

来源:盐龙派出所 时间:2021-09-30 作者:盐城创业就业服务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现受盐龙派出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辅警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18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有退伍证、摩托车驾驶技能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口吃、白癜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它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1 日— 10 月 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创业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锦尚花城38幢105门面)

(3)联系电话:18066180718(李慧)

(4)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者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盐城创业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会同盐龙派出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3.考查考核。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权重计算。对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录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面议,试用期后工资3500元左右。

2.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聘期内违犯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解聘。


盐龙派出所

盐城创业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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