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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射阳县公安局 时间:2021-06-04 作者:平安射阳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队员10名安排至巡特警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射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射阳县兴阳路420号)。


二、招聘岗位

射阳县城区域处突机动队。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20周岁至35周岁男性退役军人(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6月4日);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B照及以上驾驶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4)国家承认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②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合同期内主动辞职未满两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③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2.应聘岗位招录人数不足时,考试结束后,在自愿且服从调剂的未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至岗位招聘数。


五、考试方式、科目、时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体能测试通过的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体能测试采用“公安招警”的标准进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纵跳摸高。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2:30-5:30。

4.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科(七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应聘人员体能测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体能测试后另行通知。

5.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科(七楼)。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以考生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与学历均相同时,取系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或平安射阳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提供意外伤害险,按规定发放服装,年收入不低于48000元(含五险一金),进入单位工作首月扣发1000元服装费,工作满一年后返还。

采取一事一奖,对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提供案件线索等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八、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18851559695 0515--68683022(唐警官)

15751139797 0515--82486360(曹警官)


九、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486026


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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