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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加装电梯有新“办法”!政府补贴8~10万、可提公积金!正在征求意见……

来源:盐城发布 时间:2019-05-22 作者:www.zp515.com 浏览量:

近日,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盐城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条件、资金、产权怎么规定?该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小伙伴们关心的这些问题,在征求意见稿里都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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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增设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应当由所涉业主共同承担,可以根据楼层、户型面积等因素共同协商费用分摊比例。

市区范围内非单一产权普通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六层以上(含六层)每部电梯补贴10万元,五层以下(含五层)每部电梯补贴8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有本套住宅产权的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分摊费用,总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扣除政府补贴后,该户应支付的增设电梯分摊金额。


增设电梯单元的全体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并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一)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

(二)申请人共同确认的增设电梯资金账户;

(三)电梯运行、保养、保险、检验、维修、更新等费用分摊方案;

(四)明确电梯的使用单位;

(五)业主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三)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式两份(包括总平面图、间距分析图、建筑图、施工图);

(四)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

(五)经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增设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

(六)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书面协议;

(七)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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